鄉村獸醫登記一次性告知書
鄉村獸醫登記一次性告知書
一、事項名稱:
主項名稱:鄉村獸醫登記
二、辦理依據:
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第五十七條。
2、《鄉村獸醫管理辦法》(農業部令第17號)
三、辦理材料目錄:
1、鄉村獸醫登記申請表;(材料來源:需辦事窗口提供由申請人填寫,原件一式兩份。)
2、學歷證明、職業技能鑒定證書、培訓合格證書;(材料來源:需申請人提供,原件和相關證明復印件兩份)
3申請人身份證明和復印件。(材料來源:需申請人提供,
原件和復印件兩份)
四、是否實地勘察:
否
五、辦理時限:
法定時限:20個工作日,承諾時限:20個工作日
六、辦理此項事項是否收費:
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