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促進云南省生豬產業轉型升級,云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《云南省支持生豬產業加快生產發展若干措施》,促進各地發展生豬生產、引進優質良種豬、推進規模養殖場建設等。
《措施》明確,對2020年新增生豬出欄30萬頭以上的縣(市、區),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300萬元,新增20萬頭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。
對具備有關資質的企業、2020年從國際知名育種公司引進原種豬的,省財政按4000元/頭給予一次性獎補;從省外引進優良種豬的,省財政按800元/頭給予一次性獎補。
在省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,對2020年新建存欄600頭以上的種豬場和新建單棟設計存欄10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,圈舍、設施設備投入等形成的資產性投資達到500萬元以上的,省財政按實際投資額的10%給予一次性獎補,最高不超過500萬元,用于動物防疫、糞污處理、養殖環境控制、自動飼喂等基礎設施建設。
2 開辟綠色通道 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
用地方面,《措施》明確,全省生豬養殖及輔助設施用地按設施農用地管理,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實耕地占補平衡。生豬養殖用地規模根據生產及投資規模合理確定,輔助設施用地規??刂圃陴B殖用地面積的10%以內,使用耕地的不得超過20畝,使用非耕地的不得超過25畝。生豬養殖項目使用林地的,開辟綠色通道,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,全力保障生豬養殖項目使用林地定額。
同時,加快推進年出欄5000頭及以上生豬養殖場環評告知承諾制試點,對年出欄500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項目實行在線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,無需辦理環評審批。調整生豬養殖項目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批程序,暫停執行興辦生豬飼養場選址距離規定,簡化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批程序。各級農業農村、發展改革、財政、自然資源、生態環境、林草等部門要主動做好生豬養殖場項目選址、立項、用地審批、用水、用電、環保、禁養、貸款貼息、金融擔保等指導服務,加快推進新建生豬養殖項目落地投產。
《措施》提出,要全面落實非洲豬瘟撲殺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資金。加快養豬生產有關設施設備試驗鑒定,合理增加生豬生產的
農機購置補貼品目,對生豬養殖場(戶)購置自動飼喂、環境控制、疫病防控、廢棄物處理等
農機裝備應補盡補。建立“一清單四制度”。建立生豬養殖重點縣、重點龍頭企業、重點項目清單和企業服務制度、部門協調制度、定期調度制度、督促檢查制度,推動生豬養殖項目加快落地。將恢復生豬生產工作列入政府重點督查事項,定期通報各地恢復生豬生產進度,及時督促工作不力、進展緩慢的地區加快工作進度,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。